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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临床试验期间生物制品药学研究和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和《已上市疫苗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2024-06-14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等1家媒体报道 政策
2024年6月14日,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临床试验期间生物制品药学研究和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和《已上市疫苗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临床试验期间生物制品药学研究和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的生物制品,包括预防用生物制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涉及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后到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前的整个“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药学方面的变化和/或更新,涵盖生产用原材料、生产工艺、质量、稳定性及包装系统等的研究和变更。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临床试验期间的研究和变更也可借鉴本指导原则基本理念开展研究,同时需结合相应技术指南开展产品特异性的变更研究。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已上市疫苗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用生物制品,涵盖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亚单位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结合疫苗以及联合疫苗等国内已上市常见疫苗的药学变更。对于采用新技术生产的疫苗(如,mRNA 疫苗等)可参考国内外其他相关指导原则并借鉴本指南的基本理念开展生产工艺变更研究。